日前,十二屆全國人大八次會議高票通過環境保護法修訂案。醞釀數載,修改多次,歷時兩年,審議四次,新環保法終于落錘定音。
有學者分析說,新環保法的主線有兩條,一是生態保護,二是可持續發展。顯然,二者是一個有機整體,前者是基礎,是底線;后者是方向,是動力。基于此,如何把穩健發展與保護環境有機統一起來,實現二者的良性互動,已成為擺在各行各業面前一道必須破解的課題。當然,建筑業也不例外。
事實上,建筑業不啻于環保事業的普通一兵。按國際通行的分類,建筑業除了建筑施工活動外,還涵蓋建筑產品的生產以及與建筑生產有關的所有內容,規劃、勘察、設計、建筑材料與成品及半成品的生產、施工、安裝,建筑環境的運營、維護及管理……建筑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主導地位,產業關聯度很高,所轄子行業更是不勝枚舉。從這個角度理解,建筑能耗占全社會總能耗的比例日益提升,建筑業對霧霾天氣的“貢獻”同樣不可小覷。
新環保法中與建筑相關的條文通篇皆是,已不再僅限于“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,不得開工建設”。所以,明年元旦新環保法“落地”后的主戰場之一無疑就是建筑業,行業趨綠將策馬揚鞭。
值得注意的是,盡管我國建筑企業近年來正逐漸摘掉高耗能、高污染的“帽子”,但還遠沒有擺脫粗獷型管理和能源消耗型、環境污染型的生產模式,這在一些中小型企業中表現得尤為明顯。因此,囿于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低、企業技術和管理水平不高、科技含量低的現狀,建筑業綠色轉型發展的空間巨大。
新環保法被寄予厚望,它不但可以協調人們綠色家園訴求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,還為建筑業提供了一個被迫改變的理由。從某種意義上說,這也是機遇。把握機遇,美麗中國可期,建筑業綠色化可盼。